世界周刊 2013年9月8日 问答

问答 1. 2. 3.


问答 1.

CPT超一年 OPT会被拒

一个困惑的OPT学生问:

我收到移民局的通知说,我的实习许可(OPT)延期被拒,因为我使用实训课程(CPT)超过一年。我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全职CPT11个月,兼职CPT24个月。移民局的拒绝信中,以11+(24 x0.5)=23个月的方式计算我CPT的总时间。这意味著他们把我的兼职CPT折合成全职CPT。

我的困惑是:我看了很多我学校和其他学校的CPT和OPT的档案,似乎清楚地表明,兼职的CPT不影响OPT,只有全职CPT超过1年才会影响OPT。学校是否误解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规定或者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处理我的案件时犯了错误? 美国移民局的通知说我不能提出上诉,但我可以提交申请重新开案(I-290B)。而且,我必须在通知后90天之内提交议案。但是,我的OPT于6月24日开始,为时已晚。

我今年申请H1B已被批准了。但是,但10月1日才能开始上班。如果我在6月24日和10月1日之间没有OPT,我将无法工作。我本来计画今年6月递交硕士论文然后毕业。但现在我可以做到这一点的唯一途径是,延迟几个月递交我的论文和毕业,然后申请全职CPT几个月,从6月起用CPT身分工作到9月30日止,10月1日开始我的H1-B身分。这样是否可行?你有更好的建议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按照移民局规定,外国学生进入美国九个月后,可以进入实训课程(CPT)。当他们毕业后,他们可以选择实习训练(OPT)。

虽然CPT没有时间限制,你的CPT必须少于一年才可以获到OPT。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把你CPT的总时间加起来(包括全职和兼职)确定你已超过一年,不符合OPT的资格。它的计算方式是正确的。另外你对向移民局申请重新开案动议的期限也错了,是30天而不是9天。因为你没有OPT,你没有权利在等到10月1日开始上班的这段期间工作。你计画延迟你毕业的时间,申请几个月的CPT来工作直到10月1日止,只要学校愿意配合看上去是可行的。我没有其他的建议。

问答 2.

工作签证转换中要保持身分合法

H-1B签证持有人问:

我持有工作签证(H-1),最近找到一份新工作,现在正在申请工作转换中。请问:是否需要拿到收据还是律师一递交文件,我就可以开始为新公司工作?我相信最好是等拿收据。但是预计收到收据及我的暂定上班时间不到两周。看来照规矩要给现任雇主两个星期的通知。我应该要求新公司做加急处理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最好是等到你能确定移民局已接收你的工作签证转换申请,因为递交申请有时会因表格填写或支票出错而被拒。若是那样,如果你已跳槽为新公司上班,你就是非法工作。要尽快确认移民局已签收,可以透过请求加急处理,但你和公司必须知道美国移民局的加急处理费用是1225元。这个费用是否值得,要由你和公司来做决定。大多数要求加速处理的案件不仅是为了要尽早拿到收据,还是要确保受益人留在旧公司直到新公司的工作签证获得批准,让他或她一直维持合法的工作签证身分。

问答 3.

以学生家属身分上大学 违规

F-2签证持有人问:

我在2012年3月以学生家属身分(F-2)进入美国,并于同年11月联络一所市立大学,把我的学生家属身分转为学生身分(F-1)。我完成注册,缴了学费,也拿到大学的入学许可(I-20)。学校告知我必须把这份入学许可寄给移民局。2013年3月,我收到移民局的拒绝信,说我仍然是学生家属身分。该学院的负责人写了一封信给移民局,说是他的错。我已于2013年1月开始上春季班,并要求获得批准。

在2013年5月,美国移民局又寄了一封信给我,要求我提供没有上学的证据,并支付I-901的申请费。我再次与学校联系,学校说没有办法把「上课」的登记急录改为「才开始」。 5、6个月后,我决定不转换学生身分了。我两次打电话给移民局热线询问我的案情,都说我依然是学生家属身分。

请问:移民局的拒绝信中表示如果我是一位全职学生,我就违反学生家属身分的规定。这种违反行为会影响我日后转换工作签证家属身分(H-4)吗?移民局会要我离开美国吗?我该做些什么,就等待拒绝信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学生家属身分全职上学是违反其身分的规定。看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现在不会对你采取任何行动,这种违法大概不会影响你日后转换工作签证家属身分。

理论上,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以学生身分全职上学,可以进一步发信要求你离开美国。如果没有收到你的回覆,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也可能什么都不做,因为你的案件之前已经被绝了。

你可以等待看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是否会再发送拒绝信。你可以减少你上课的课程,不为全职学生,以符合该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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